根據中華全國律師協會《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考核規程》的要求,對本市范圍內申請律師執業人員(下稱“實習人員”)提交書面審查考核材料范圍和要求調整為如下:
一、提交期限和方式
實習人員應當在實習期滿之日起九十日內,通過接收其實習的律師事務所向蘇州市律協秘書處(其中市、區的實習人員通過所在市、區的律師行業組織或司法行政機關初審后轉交)提出考核申請。實習人員因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參加當期實習考核的,按照《考核規程》處理。是否要求提交電子文檔由秘書處另行通知。
二、提交書面考核材料的范圍和要求
1.所在律師事務所為實習人員出具的考核申請書;
2.實習人員申請考核登記表3份,附2寸藍底彩色正裝照片。(集中培訓學習成績和實習人員實習期情況二欄由律協填寫,附件二下載);
3.實習人員撰寫的不少于3000字的實習總結;
4.指導律師出具的各階段(季度)考評意見并簽字;
5.所在律師事務所出具的《實習鑒定書》(附件一下載);
6.省律師協會頒發的《實習人員集中培訓結業證書》(復印件);
7.實習人員完成實務訓練項目的證明材料;
8.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證;
9.申請實習考核卷宗材料目錄(附件四下載);
10.個人簡歷。
11.省律協、市律協規定或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。
說明:
(1)上述第2項、第3項材料,應當圍繞實習人員的政治素質、道德品行、執業素養和實習表現四個方面,對實習人員的情況如實作出評價;
(2)上述第7項證明材料,是指不少于10份的實習人員參加主要實務訓練項目形成的實習工作資料,包括工作文書、實習活動記錄、實務訓練心得以及指導律師的點評(其中訴訟案卷不少于6份,實習人員協助指導律師辦理的需占3份以上);10份卷宗材料中指導老師的案卷材料總數需占5份以上。
三、面試沒有通過再次申請提交的材料
1.律所出具的關于再次申請面試之前這階段里面的考評意見,指導老師并簽字。
2.《復試 實習鑒定書》一份(附件三下載),對這階段的工作、安排和想法進行小結。
注:所有非直屬所實習材料先送到區縣司法局敲章 附件一:《實習鑒定書》點擊此處下載 附件二:《實習登記表》點擊此處下載 |